161. |
083.12.01 |
監察員穿戴有候選人號次、姓名或政黨名稱或其標誌之服飾於投開票所執行職務,應由主任監察員或監察小組委員予以勸止及處理。 |
行政函釋 |
162. |
083.05.24 |
候選人有無消極資格,應由各選舉委員會彙集各查證單位所送資料,本於權責審定之。 |
行政函釋 |
163. |
083.05.16 |
選舉期間以六合彩方式簽賭某特定候選人,若當選給予若干倍彩金,除犯行、受賄罪外,尚構成賭博罪。 |
行政函釋 |
164. |
082.07.31 |
軍人外職停役,自屬公職選罷法施行細則第17條「停役」規定範圍。 |
行政函釋 |
165. |
082.03.24 |
因案判刑,而原確定判決因開始再審之裁定確定而失其確定力,自無公職選罷法第26條第4款規定之適用。 |
行政函釋 |
166. |
082.03.05 |
有關政府機關所屬員工擔任鄰長,參加地方政府舉辦之業務講習訓練,應給予公假。 |
行政函釋 |
167. |
081.04.15 |
受公懲會休職處分,並不因嗣後辭職獲准而生影響,休職期間尚未期滿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
行政函釋 |
168. |
080.11.20 |
有關戶籍撤銷遷出,其居住期間之計算,如確無遷出事實,經依法撤銷者,其居住期間之計算得予接續。 |
行政函釋 |
169. |
080.11.16 |
曾犯刑法第144條之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緩刑期滿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無公職選罷法第26條第3款之適用。 |
行政函釋 |
170. |
080.11.13 |
出境未辦理戶籍遷出國外登記,回國後始補辦遷出及遷入登記,其居住期間之起算,以回國後申請戶籍遷入登記之申請日期為準,重新計算。 |
行政函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