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
108.12.06 |
有關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從事罷免活動之適法性及相關疑義一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
行政函釋 |
32. |
107.09.10 |
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稱本法)第44條第2項「其他公共場所」疑義 |
行政函釋 |
33. |
107.05.28 |
本會106年8月21日中選法字第1063550249號函釋,補充如說明二,請查照。 |
行政函釋 |
34. |
106.08.21 |
本會93年5月7日中選法字第0933500077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行政函釋 |
35. |
104.10.29 |
關於「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有效與無效之認定圖例」所列無效票之按指印圖例部分 |
行政函釋 |
36. |
104.05.25 |
本會87年1月8日87中選法字第75067號函釋及87年6月4日87中選法字第77014號函釋均仍應維持,並無統一法律見解之必要。 |
行政函釋 |
37. |
104.04.17 |
有關候選人以電話及手機語音拜票頻繁,嚴重影響居民生活安寧,建請研議規範一案 |
行政函釋 |
38. |
104.04.14 |
有關選舉訴訟程序中訴訟代理人得否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9條規定,逕向選舉委員會申請影印選舉人名冊乙案 |
行政函釋 |
39. |
104.04.02 |
旨揭情形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者,與適用同條第4款者,兩者所要達成之目的並非相同,殊難相互比較,自不生所謂『舉重明輕原則』或『比例原則』適用之問題。 |
行政函釋 |
40. |
104.04.02 |
旨揭情形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第5款者,與適用同條第4款者,兩者所要達成之目的並非相同,殊難相互比較,自不生所謂『舉重明輕原則』或『比例原則』適用之問題。 |
行政函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