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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會87年1月8日87中選法字第75067號函釋及87年6月4日87中選法字第77014號函釋均仍應維持,並無統一法律見解之必要。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5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1043550105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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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提案建議候選人消極資格之規定及解釋應一致以達選舉之公平性一案,經提本會104年5月19日第465次委員會議審議並決議,本會87年1月8日87中選法字第75067號函釋及87年6月4日87中選法字第77014號函釋均仍應維持,並無統一法律見解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