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 |
073.06.30 |
提議人之領銜人,如不願擔任,得由提議人推補。 |
行政函釋 |
202. |
073.06.30 |
罷免案之投票人資格之有無,應以投票日前1日為計算基準。 |
行政函釋 |
203. |
073.04.24 |
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徙之限制於補選仍應適用之,至「於選舉公告發布後」,應包括當日在內。 |
行政函釋 |
204. |
073.03.31 |
同一投票所內投錯票匭之選舉票仍屬有效票。 |
行政函釋 |
205. |
072.11.05 |
選舉人將選舉票圈選內容出示他人,仍應准予投入票匭。 |
行政函釋 |
206. |
072.10.18 |
警衛人員可逕行調查犯罪嫌疑人,亦得請其協助違規人員之取締。 |
行政函釋 |
207. |
072.10.15 |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其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時,於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入各該選舉區者,俱無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
行政函釋 |
208. |
072.10.15 |
投開票所主任監察員及候選人推薦不足額之監察員之遴派,應由選舉委員會在遴選前洽請有關機關學校協助支持。 |
行政函釋 |
209. |
072.10.15 |
候選人推薦之監察員,於投票所示意選民圈選某候選人,或要求選民出示圈選內容,經勸止不聽者應即免除其職務。 |
行政函釋 |
210. |
072.10.15 |
選票之摺疊方式與洩窺圈選內容無關。 |
行政函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