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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政黨使用電視從事競選宣傳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84 年 10 月 04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11235502521號 令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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