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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之宣傳品,應親自簽名之規定疑義乙案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1040020716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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