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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里長當選人因刑法第146條第1項之行為,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並無候選人得票數致影響當選或落選之情事,自無選罷法第74條第1項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08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中選一字第0960004464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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