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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對於參與選舉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是否獎懲及其獎懲額度,係屬各該服務機關學校權責,仍由各該服務機關學校自行衡量。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04 月 16 日
發文字號: 中選一字第0930003916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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