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行政區重新調整之里,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其選舉區人口總數之計算,應以重新調整里行政區劃分生效之日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中選一字第29034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