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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區重新調整之里,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計算,其選舉區人口總數之計算,應以重新調整里行政區劃分生效之日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2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中選一字第29034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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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3屆里長選舉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限額(已修正為最高金額)計算其選舉區人口總數之計算標準日期乙案,高雄市重新調整行政區之里,其選舉區人口總數之計算,應以重新調整里行政區劃分生效之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