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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未在編造選舉人名冊基準日前辦理逕為遷出登記,依選罷法第20條規定,仍應編入選舉人名冊。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07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中選一字第52566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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