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有選舉權人於返國行使選舉權登記截止日後,戶籍始遷出國外,致未於規定期限提出申請者,戶政事務所應不准予登記。
公發布日: 民國 85 年 01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中選三字第62805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