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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監察員穿戴有候選人號次、姓名或政黨名稱或其標誌之服飾於投開票所執行職務,應由主任監察員或監察小組委員予以勸止及處理。
公發布日: 民國 83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55525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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