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候選人之大陸或港澳配偶,與未具我國國籍身分之配偶,均應受選罷法助選禁制規定及本會相關函釋之相同限制。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1000024645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