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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候選人投票日10日前所發競選文宣「引述」民調資料,須受載明負責調查單位或主持人等規範之限制。
公發布日: 民國 101 年 0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1010020059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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