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1.懸掛之競選廣告物,候選人或政黨無簽名或載明政黨名稱之義務。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1000025281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