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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除因執行職務而為必要之蒐證外,不得於投開票所內私自拍照。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6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09100004070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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