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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政府機關所屬員工擔任鄰長,參加地方政府舉辦之業務講習訓練,應給予公假。
公發布日: 民國 82 年 03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82局參字第05645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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