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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於公辦政見發表會會場對候選人發表之政見內容予以錄音,不違反著作權法第18條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11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74中選法字第14293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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