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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選舉人經依法編入選舉人名冊後,其至投票日前,縱有遷出他選舉區情事,仍應在原選舉區行使選舉權。
公發布日: 民國 74 年 10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74中選法字第14243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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