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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戶籍撤銷遷出,其居住期間之計算,如確無遷出事實,經依法撤銷者,其居住期間之計算得予接續。
公發布日: 民國 80 年 1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37058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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