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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犯公職選罷法第99條第1項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仍有同法第26條第3款規定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6 年 12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86中選法字第74139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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