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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20:44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選舉公告發布後遷徙之限制於補選仍應適用之,至「於選舉公告發布後」,應包括當日在內。
公發布日: 民國 73 年 04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73中選法字第10574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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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動員戡亂時期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5條第3項(已修正為第二項)既無排除補選適用之明文,故於補選仍應適用之;至同項但書所定「選舉區公告後」,為維持選舉秩序,應包括選舉區公告之當日在內。
註:「選舉區公告後」修正為「於選舉公告發布後」。
資料來源:中央選舉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