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住民因拆屋改建,遷住他地而未辦遷出登記,應以戶籍登記簿為依據編造選舉人名冊。
公發布日: 民國 79 年 05 月 23 日
發文字號: 中選一字第30288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