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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海外國民返國行使總統副總統選舉權,其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上是否加蓋入境戳記,對於選舉權之行使尚不生影響。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9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中選務字第1000002183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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