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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藉由平面、網路、廣播及電視等媒體,發布、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者,均有選舉罷免法發布民調限制規定之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12 月 21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1000003814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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