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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政治獻金法制定公布後,公職選舉候選人申報綜合所得稅競選經費列舉扣除額應視其是否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而分別檢附不同證明文件。
公發布日: 民國 96 年 1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台財稅字第09604554490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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