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村里行政區調整後,新、舊里之居住期間得合併計算。
公發布日: 民國 70 年 04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70中選法字第0870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