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友善列印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本會74年12月23日74中選一字第14458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4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中選務字第1083150154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法規功能按鈕區
法規內容
條文檢索
依108年4月16日本會第528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投票所、開票所管理員、監察員、警察機關調派之警衛人員及協勤民力,不論係政府機關、公立學校、人民團體、政黨、候選人推薦或警察機關調派者,均應以年滿18歲以上者始可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