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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5條第1款所稱「公開演講」適用疑義乙案
公發布日: 民國 100 年 02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中選法字第1000020516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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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稱公職選罷法)第45條第1款所稱「公開演講」適用疑義乙案,按公職選罷法所定「公開演講」,依其文義,乃指個人將其意見、理念或主張等對外表演講述,而為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者而言。是以如有選務人員於公開場合以演講方式為候選人宣傳者,即有上開規定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