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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候選人政見稿內書寫「e化館」、「新竹生活e點靈」及英文網址等文字,均屬社會大眾通用方式,應准予刊登選舉公報。
公發布日: 民國 93 年 10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中選一字第0930007901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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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市選舉委員會受理第6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政見稿內書寫英文網址等文字是否准予刊登選舉公報一案,本案○○市選舉委員會受理第6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政見稿內書寫「e化館」、「新竹生活e點靈」及英文網址等文字,均屬社會大眾通用方式,應准予刊登選舉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