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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原住民候選人刊登選舉公報之照片,穿戴原住民傳統頭飾,核與選罷法施行細則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本人2寸脫帽正面半身光面相片」所指「脫帽」相片之意旨不合,應不可使用。
公發布日: 民國 81 年 11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中選一字第44025號
法規體系: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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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申請登記為原住民選舉候選人,擬使用穿著原住民傳統服飾(含頭飾)之2寸正面半身光面黑白相片一案,所稱擬使用穿著原住民傳統服飾(含頭飾)之相片,雖僅佩帶一條頭飾繫於額前,核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31條第1項第5款(已修正為第15條第1項第4款)規定應備具「本人2寸脫帽正面半身光面黑白(已刪除「黑白」)相片」所指「脫帽」相片之意旨不合,應不可使用。